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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
www.110.com 2010-07-06 13:31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4日表示,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不规范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保证农民被征地之后及时足额得到补偿,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法征地现象。同时,抓紧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总的方向是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

  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征地问题是属于城乡关系的焦点问题,这几年征地制度在逐步规范。一些地方出现不规范的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这也是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或者引发农村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每年可以向农民征收多少土地是由国家根据发展规划来确定的。”陈锡文说,比如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前,正常年景下,国务院审批的对各省可以使用的建设用地大约是400万亩,其中有280万亩是要征用农民的土地。今年由于情况特殊,为了保增长,各地建设规模较大。所以针对这一情况,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总量是630万亩,其中315万亩是需要征用农地。

  他强调,征地的审批权限只有省和国务院两级政府。没有得到国务院或者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擅自征地,就是违法违规征地。

  关于补偿问题,陈锡文说,根据法律规定,对征地农民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一些地方出现征地之后对农民保障不够,实际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补偿标准,没有及时足额发给农民;二是地征走之后没有让农民及时加入当地的社保体系,从而引起矛盾。

  陈锡文说,去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的决定已经提出了一个原则性的方向,文件要求在城镇建设的规划区以外,如果是非公益性的项目用地,得到批准之后这部分土地可以不向农民征用,农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开发经营。

  “也就是说,可以采取出租等方式,土地的性质就不改变了。”陈锡文表示,这是目前改革要迈出的第一步,有关部门正在按照这个决定修改有关法律,制定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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