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法 > 证券法解读 > 证券发行 >
证券法对发行审核委员会是怎样规定的?
www.110.com 2010-07-15 16:11

    为了便于发行申请的审核工作和加强对发行审核的监督,证券法把实际工作中已经存在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法定化,并明确了主要工作程序。
    1.发行审核委员会的设立
    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核证券发行申请,决定发行申请核准事项。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组成,除了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外,还应当聘请一些该机构外的法律专家、经济专家等专业人士。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组成人员任期、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2.核准证券发行的方式
    为了保证发行审核委员会作出正确的决定,规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核准证券发行申请。为了保证其公正性,审核委员会的委员应当是与申请发行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并且对某一项申请,采取临时抽签方式决定主审的委员人选,经过审核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超过法定人数以上通过,其发行申请才能核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