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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他人乞讨将被拘留罚款 相关规定本月起施行
www.110.com 2010-07-20 16:54

         记者昨日从公安机关获悉,根据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规定,今后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或罚款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此外,对于乞讨人员胁迫弃婴(儿)乞讨的,如果有群众报警检举,公安机关将对弃婴(儿)进行登记,并移交给市福利院收养,如有确凿证据,胁迫弃婴(儿)乞讨的乞讨人员也将受到警方的拘留或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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