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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传播淫秽信息的刑事责任
www.110.com 2010-07-20 17:02

媒体的基本使命在于传播信息。但是在媒体企业化的转型过程中,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小团体利益,自觉或不自觉地传播了一些淫秽信息,而且这个现象日渐严重。媒体传播淫秽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广告中的淫秽信息,如一些销售前列腺、阳痿等性药的广告节目,一些淫秽声讯广告,一些洗浴按摩广告,还有各类公关、陪聊、陪唱、伴游等广告。

二.情感类谈话节目,这类节目都开设在夜间,有一部分谈论的是婚外恋、三角恋等畸形男女关系,而且在谈论过程中经常出现赤裸裸的性的描述。

三.淫秽图片。

以金陵晚报为例:8月24日该报刊登了一个名为“熟女拒绝平胸”的卖丰胸产品的广告,广告配了法国模特Julia Wheeler的正面图片,她裸露双乳,乳沟历历在目。该报还刊登了这些声讯广告:穿越激情,激情派队等。该报8月29日D10版的5则洗浴广告中,4则广告都有一张裸露乳房只穿内裤眼神暧昧姿势挑逗的女人照片,其中名为“皇氏温泉”的广告语是“激情奔放的美妙回忆”,广告语下方是一张斜卧着的乳房裸露的中国女郎的正面照片,广告语上方是三名更赤裸裸的外国女郎的挑逗照片,裸露的乳房直面读者,阴部也隐约可见。

再以8月21日的扬子晚报为例:A19与A30版的中缝刊登的声讯台广告有:可爱宝贝,幸福情缘,开心乐园;A21版的声讯广告有:美人关(按6号键,4位美女主持现场直播,真情流露;按8号键,健康杂志,麻辣话题新体验;按1号键,细述新婚知识,全面了解爱情宝典),新婚学堂(把你的新房变成性爱的爱巢),情话宝典(“当你听到这样的情话,你会有怎样的感觉呢?”“发送…到…,查看肉麻情话宝典。”),男左女右(“告别孤男寡女,与野蛮女友/斯文帅哥浪漫邂逅!”)B7/B2中缝的声讯广告有:情趣时刻,少女日记,万人在线畅聊无限,甜美少女主播,幸福有高招(明眼人都知道,此“幸福”实乃“性福”也!)。这些声讯广告都配了一张衣着暴露、媚眼迷离的妖艳少女图片。B3/B6中缝的声讯广告有:情趣时刻,少女甜聊,情缘聊天室,美女在线,一对一聊天室,美女调频,火爆现场,少女日志。C11版的广告有:佳人大学生公关,美丽天使公关,水仙大学生公关,亮丽女生休闲(看了这些,让人不由得想起南京的媒体曾经揭露过的所谓的“大学生公关、礼仪、陪聊等”实际是“三陪”的社会现象)。

媒体传播的上述信息属于淫秽信息。我国刑法第367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象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该条列举的淫秽物品的样态包括书刊、影片、录象带、录音带、图片,和其他物品,媒体传播的图片、语音、图象等淫秽信息被囊括进去了。就如何认定淫秽物品,我国的一些行政法规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如新闻出版署1988年12月发布的《关于认定淫秽出版物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布的淫秽物品种类和目录,如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查禁淫书淫画和其他诲淫性物品的通知》所附的《淫书淫画和其他诲淫性物品名目参照单》,公安部印发的《查禁收缴部分反动淫秽录象片名目》。淫秽物品表现为整体性淫秽,即从基本内容、基本格调来看是淫秽的。基本内容是指淫秽物品以具体描写性行为和露骨宣扬色情为主,且这种描写是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基本格调是指淫秽物品格调低下,充满庸俗糜烂思想。在诲淫效果上,淫秽物品能挑起人的性欲,足以导致正常人腐化堕落。诲淫性是淫秽物品的本质属性,具备了诲淫性的物品就是淫秽物品。判断物品是否淫秽,实际上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诲淫性。何谓诲淫性呢?各国由于风俗、社会制度、宗教信仰、道德观念等不同,判断标准也不同。意大利刑法规定,“按照普通观念,可认为凌辱贞节之行为及物品,刑法视为猥亵。”德国联邦法院1957年指出:“所谓淫秽性,是指在性关系方面与正常的、健全的、整体的平均感情相矛盾;”日本最高裁判所1951年指出:淫秽性是指“无益地兴奋或刺激性欲,损害普通人对性的正常的羞耻心,违法良好的性道德观念。”我国台湾地区认为淫秽物品是指一切足以挑逗、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以及足以令一般人产生羞耻心与厌恶感之物。我国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淫秽出版物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表现:①淫秽性地具体描写性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②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③淫秽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④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细节;⑤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⑥淫秽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⑦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秽性描写。本条第2、3款分别规定:“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性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性物品。”[1]根据正常人的智识判断,本文开头例举的信息都能“无端地挑逗性欲”,“有害性羞耻”,“公然宣扬色情放荡形象,”具有诲淫性,属于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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