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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出租汽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办函[2005]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制订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建立规范有序的出租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暑期前在全市开展一次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整顿、完善制度、维护稳定”原则,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切实解决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成立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市、县两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合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负担,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行政管理行为、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更加规范,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权转让制度,基本形成规范经营、竞争有序、文明服务、守法经营的出租汽车市场机制,促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整顿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无照经营非法营运的“黑车”流动分散、隐蔽性强,调取证难度较大。各相关部门要在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有奖举报等措施,加大对“黑车”查扣和处罚力度。对个别地方出现的有组织的非法运营团伙,如秦皇岛火车站跑北京的“黑车”等要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取缔;对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牟取私利,为非法运营提供“保护伞”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打击各类非法营运活动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二)认真查处私下非法转让行为。我市出租汽车非法转让行为较为严重,目前私下转让出租车《营运证》每证约14万元左右,扰乱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合法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转让行为,维护行业稳定、保证行业健康发展是当务之急。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讲明出租车非法私下交易的利害关系,避免一些群众盲目投资;二要对倒买倒卖出租车《营运证》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三要研究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办法。

  (三)彻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适时调整运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1号)的精神,市财政、物价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涉及出租汽车的安全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尾气检测、计价器检测的次数、内容、收费标准等进行审核,作出明确规定,向社会公布,防止重复检验(测)和收费。要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收费。

  市物价局要会同市交通局,根据市场供求、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出租汽车的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起步公里、运价公里、低速和空驶收费)等进行广泛调研和论证,为适时调整运价做好准备。

  (四)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充分发挥挂靠公司作用。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都归个体车主所有,出租车公司属挂靠性质,这种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方便了各部门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但是挂靠公司普遍存在“重收费、轻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在目前组建集约化实体公司的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要整章建制,强化考核,充分发挥挂靠公司的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督促出租汽车公司切实履行好管理与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强化挂靠公司对出租车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对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素质低、服务不到位、完成管理任务不力的公司要进行彻底整顿,对整改后作用发挥仍不明显的公司要坚决取缔。

  (五)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出租车从业人员单独面对乘客服务和直接收费,其经营活动的特殊性要求出租车司机应该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目前我市出租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关部门要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完善驾驶员的准入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好准入关;要建立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章处理档案,建立一整套严格的考核办法,对素质低下、违章经营、给行业抹黑的出租车司机要严厉处罚直至取消其从业资格,逐步建立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准入退出机制。

  (六)安排停靠站点,治理乱停乱放,规范经营行为。要理顺和明确火车站等窗口部位出租汽车市场监管职责,实行归口管理;要彻底解决出租车司机喊客、强行拉客、拒载等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要在主干道、繁华区域、宾馆门前合理规划,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停靠站,规范出租车停靠秩序;要加大监管力度,治理乱停乱放,使出租车营运秩序短期内明显好转。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5年4月4日—4月15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对辖区出租汽车现状、有关收费和运营秩序等情况进行调查。在此期间,市交通局要重点摸清当前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5年4月16日—5月10日)。清理整顿要围绕整顿重点内容开展工作,坚持“统筹考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力量,明确重点,整体推进,力求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要正确处理好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规范营运秩序,改善经营环境,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优质的服务。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协调联动,集中整治。对火车站、汽车站、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出口、居民小区等“黑车”经常停靠的地方,特别是火车站等部位有组织的非法运营团伙,各相关部门要抽调力量,组成专门联合执法队伍集中整治。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统一行动,进行联查、县区互查、蹲守布控、跟踪取证、反时段反常规稽查、主要路口堵截等,让“黑车”无处藏身。对查证核实的“黑车”,要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2、各司其职,专项清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进行自查和清理,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财政、物价部门要牵头负责对涉及出租汽车有关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重新审核。

  各部门要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及稳定工作预案,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做好工作总结,5月6日前报市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对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检查和总结,市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责任分工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清理整顿工作。

  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查处非法营运,打击非法转让,规范市场营运秩序;建立出租车挂靠公司考核机制,强化公司管理;强化培训,完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协同物价部门对现行运价进行调查;会同相关部门推广使用税控计价器。

  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市主干道出租汽车招停点的规划设置;治理出租车乱停乱放;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对出租汽车安全检测的次数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加强出租车的治安防范。

  城管局、建设局:负责协调繁华商业区、大型宾馆、小区门前合理规划设置出租车停靠位置;对所负责的火车站出租车停车场进行合理设置,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不按规定设置停车场站的单位依法查处。

  工商局:清理收费项目;协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

  地税局:审定出租车税收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出租车发票有关问题(发票报销的问题、凭发票查找丢失物品的问题等);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广使用税控计价器;协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营运。

  技术监督局:负责核准、校验出租车计价器,核定计价器校验收费标准,并同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推广使用税控计价器。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动个体出租车司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

  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环保局:负责对涉及出租汽车的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尾气检测、计价器检测的次数、内容、收费标准等进行清理;负责对出租汽车有关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等重新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信访局:了解掌握出租车行业动态,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出租车信访,协助维护行业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保证出租汽车行业正常的营运秩序,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负责组织好本辖区、本部门清理整顿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行业稳定。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行业稳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开展好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减轻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负担,切实解决一些出租车司机反响强烈的问题,确保一方平安,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掌握社会反映,扎扎实实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对涉及出租汽车行业的有关政策,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论证,慎重决策,要认真查找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三)及时沟通,加强交流,做好信息反馈。出租车行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总结清理整顿的成果与经验,研究问题,部署方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监督的职能。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简报”的形式,每10天向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清理整顿的成效、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切实做好清理整顿的宣传工作,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清理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形成政府主抓、部门协作、媒体参与、合法经营者拥护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安排,远近结合,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的清理整顿,是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要切实地利用好。各县区、各部门要着眼于加强长效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研究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建立规范、有序、高效、优质的出租汽车运营体系,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科学管理、有序竞争、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通过这次清理整顿,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要本着方便基层、方便经营者和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落实管理经费,保证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行使职能。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要结合行业特点,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优质服务水平。

  附件: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成  副市长

  副组长:苏小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福庆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杨齐鸣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贡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石兆旭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 泰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 兴  市建设局副局长

  于晓明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英杰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爱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孙 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玉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忠新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宝义  市审计局调研员

  叶国庆  市信访局副局长

  栗 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学功  海港区副区长

  冯国林  山海关区副区长

  崔文智  北戴河区副区长

  吕宝全  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姚子民  抚宁县副县长

  刘承书  昌黎县副县长

  杨俊达  卢龙县副县长

  张文成  青龙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石兆旭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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