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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承担赔偿责任“南阳第一命案
www.110.com 2010-07-20 16:38

  因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而久拖不决、曾引起两届近百位全国人大代表持续关注的河南省“南阳第一命案”--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被殴打致死案历时近13年,于近日全部审理终结。 崁VF捲B?<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被告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违法行使职权与受害人赵东升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桐柏县公安局作为行政赔偿主体,理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遂判决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子女生活费共计302325元。 崁VF捲夈<

  1992年12月7日,时年32岁的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与4名同事到桐柏县出差时因故与人发生撕打。赵东升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讯问后住进医院,一天后死亡。赵东升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说给妻子张娟的“派出所……狠,跪……打头……”。1992年12月12日,赵东升的妻子张娟及其父母赵杰振、杨振兰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三名治安员在讯问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 崁VF捲夈<

  然而,由于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这一案件进展缓慢,并几度搁浅。就在赵的家人几乎绝望时,几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1994年3月,原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张瑞璋联合其他16名人大代表向有关部门递交提案,要求尽快侦破此案。此后,张瑞璋、贾宝珍等人大代表又多次为此事提出议案,并就此案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1998年,张瑞璋、贾宝珍等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后,又将此事托付给再次当选的焦作籍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嘱咐她继续监督此案,为百姓鸣冤。  在张瑞璋、姚秀荣等两届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央及省市有关领导的持续关注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干办案力量,四赴南阳,终于查清此案。2002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用竹笤帚把朝赵东升身上乱打,把竹笤帚把打劈后,又抓住赵的头发打耳光,踢、踩赵的胸、肋、头等部位”的原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胡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位被告人陈淮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崁VF捲夈<

  根据终审判决书中关于“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放任其治安员对对象的长时间殴打,对赵东升死亡后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的认定及《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2003年5月20日,赵东升家人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桐柏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2003年10月16日,赵东升家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桐柏县公安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各种费用近45万元,南阳市中级法院指定卧龙区法院审理。 崁VF捲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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