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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公告 今起个人无资格
www.110.com 2010-09-14 15:02

    为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昨日发布公告规定,个人用户将没有资格进行域名注册。

    已注册的域名逐个审核,CNNIC经过研究后决定,要求用户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这就意味着个人用户只要无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便不能注册域名。

    对于此前已经注册完毕的个人网站,CNNIC将对其域名注册信息进行逐个审核,对发现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进行修正。对过期未修正的域名,将按照《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注销。

    有网友评论,这是出了事情CNNIC转嫁了矛盾,推卸责任。还有网友称,我国信息网络产业发展要有相适应的公开透明的法律环境,不能依赖运动式的治理;治理方针也要法治化,让社会公众有预见性,对互联网规制与促进发展相结合。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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