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今天在北京成立,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共同为中心揭牌。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签字暨揭牌仪式今天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隆重举行。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及其访华团随行成员出席仪式。外交部代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秘书处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官员,日本、韩国驻华使馆代表以及国内数十名知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也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主持。
赵少华副部长和博科娃总干事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立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第二类)协议》。随后,赵少华副部长与博科娃总干事共同为亚太中心揭牌,并分别致辞。
赵少华副部长在致辞中指出,亚太中心的成立将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掀开崭新的一页,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组织地区和国际性非遗保护培训活动,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遗保护方面的能力,为地区和世界非遗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揭牌仪式结束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一行参观考察了亚太中心行政办公室、亚太中心会议室及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200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5届大会审议通过在中国建立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的申请报告。早在2007年9月,中国文化部正式致函时任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表达了在中国建立由教科文组织支持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第2类)的愿望。此后,日本也提出在其本国建立亚太中心的意愿,韩国在2005年即已提出相同意愿。经过协商,2008年中、日、韩三方就三个中心的重点职能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即中国亚太中心以培训为主,韩国亚太中心以信息和网络建设为主,日本亚太中心以研究为主。
亚太中心落户中国,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以及我国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出自身贡献之愿望的充分认可。亚太中心的成立对于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开展亚太地区多边合作,维护亚太地区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整个亚太地区而言,亚太中心的建立标志着在教科文组织框架下亚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更加协调统一的发展阶段,有了更加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备的人才培养保障机制。
亚太中心由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组成。中心将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长期和短期课程培训与田野考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能力,将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积极开展地区和国际性合作的重要平台。
亚太中心所依托的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级专业机构。从2000年开始,该机构一直承担着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具体评审工作。与此同时,在全面参与实施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征集,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方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发挥着重要作用。(文松辉)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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