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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保护进行时:首例涉世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www.110.com 2010-09-14 15:12

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上海世博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运用“三合一”审判模式,妥善审理涉世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前,浦东法院已经审结首例涉世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2008年7月,上海长正物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物资供应意向书》,成为世博工程的供应服务商。2008年11月起,长正物资公司总经理谭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8种规格型号的假冒“金洲”牌镀锌钢管,并先后多次销售用于世博园区的工程建设,涉及金额为45.6万元。后谭天主动投案,并供认了上述事实。浦东法院判决谭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处长正物资公司罚金18万元,对假冒“金洲”商标镀锌钢管全部没收。
  “世博场馆建设涉及国家形象,备受世人瞩目,绝不容许假冒商品夹杂其中,对此犯罪行为必须严惩。”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惠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案中,被告主动投案,法院采取“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量刑时予以体现,这样既有震慑作用,又有感化效应,确保世博会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为做好涉世博知识产权审理工作,浦东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世博相关法律、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学习,提高司法服务保障世博的水平;法院建立专项审判制度,对涉世博案件实施集约审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制裁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并慎用司法措施,尽量保护组织者、参展者的知识产权;加强多方联动、衔接知识产权各相关行政机关;此外,法院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和咨询,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认识。(中国知识产权报 胡嫚 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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