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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扣划个人账号的
www.110.com 2010-07-22 10:41

  我国自然人重名现象比较普遍,如有权机关仅提供存款人姓名即给予查询,则有可能会侵害相关重名储户的存款秘密。所以,金融机构往往以保护存款人存款秘密为由不乐意协助有权机关查询,相关纠纷也时有发生。按照国务院《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要求,2000年4月1日以后,自然人存款应当使用实名,所以金融机构往往要求有权机关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号码或其它相关证件号码,以便确认存款人真实身份。

  金融机构的初衷是好的,但有权机关对自然人存款的查询权是法律赋予的,有权机关往往由于工作的性质或侦查、调查取证的需要,对自然人存款仅能提供姓名而不能提供账户或其它相关证件号码,且许多情况有权机关从查询自然人存款情况而发现许多重要的线索,所以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中,对有权机关查询自然人存款并没有作出限制性的规定,所以金融机构对有权机关仅提供自然人姓名而坚决要求查询的,应根据本系统账户管理档案实际情况,能够查询的,必须予以查询,有权机关对储户的存款秘密和相关后果负责。

  但是,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或扣划自然人帐户存款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如有权机关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则不予协助划拨。对有权机关要求冻结的,金融机构应予以冻结,但可以督促有权机关尽快补充提供或向有权机关或有权机关的上级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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