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持续高温 高温津贴纷纷开始执行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导言:由于最近两天,全国南北大部持续高温。普遍温度都在35℃以上,个别省份和地区甚至达到40℃。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各省根据不同情况开始执行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又叫做高温补贴,是国家相关部门为了充分保障劳工合法权益而推行的政策,其适用环境是劳工高温下工作。然而根据各个地区不同,具体执行方法由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以下是我省推出的高温津贴政策: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精神,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三、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四、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
五、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虽然有关部门政策是好的,然而,能领到高温津贴的员工依旧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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