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 > 执行动态 >
开查省直事业单位最低工资执行情况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导言:6月21日,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开查省直事业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某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算上加班费,才能达到850元最低工资线,被当场开出"罚单",责令本月30日前整改。

  从今年4月1日起,山西省实施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增长15.5%。其中,太原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20元,提高到850元。"快3个月了,职工工资是否都提到'线'上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检查的省直事业单位,包括各委、办、厅、局所属的差额、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重点是农林牧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容易出问题的行业,涉及百家单位。"月工资790多元,加班费70多元,总共才860多元。"在某局机关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员细细查看4月份工资表,发现3名编外的服务人员工资有问题,"把加班费算进最低工资,这是违反规定的。"监察员当即开出首张"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单位补齐不足850元的工资部分,之后也要严格执行850元最低线的规定。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已兵分5路,对有关单位逐一检查,7月15日结束。责令整改却拒不整改的单位,将通过媒体曝光。(记者 王斌)

  ■相关链接

  最低工资是指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

  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