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怨只因坟上树 和解执行解心结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11月11日上午,在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持下,一起由坟上柳树引起打架伤人的官司顺利解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贺某家的坟地在王某家的责任田内。王某认为贺某坟上柳树影响自己的庄稼生长,心中不悦。2008年4月4日清明节,贺某去上坟时遇王某阻拦。几番言语冲突,王某将贺某甩翻在地。厮打中,贺某抓烂了王某的脸,王某怀恨在心。同年4月30日,王某在村委会门口看见贺某,对贺某侮辱谩骂,被他人劝阻。王某未成年的儿子听说后,手持砖头向贺某头部掷去,顿时贺某血流如注。医院诊断:贺某头皮血肿,颈部及左肩软组织挫伤,颈椎伤,左耳外伤。共花医疗费14630.25元。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2008年7月18日,公安部门对王某的儿子给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双方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贺某遂将王某的儿子诉之马村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儿子系未成年人,遂判决由其监护人承担贺某的各项医疗费9493.25元。
11日,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局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定期修剪坟上的柳树不影响王某庄稼的生长,贺某按照判决一次性给付王某赔偿款,不再阻拦贺某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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