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1月12日专电(记者吴俊)深圳卡拉OK厅“欢唱100”拒绝支付版权使用费,法院将对其予以强制执行。记者12日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了解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日前受理了音集协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欢唱100”将成为深圳首个因拒交版权费而被强制执行的KTV。
据音集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欢唱一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欢唱100量贩式KTV”,使用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家权利人的11部音乐电视作品,却一直拒绝支付版权使用费。2008年5月,3家权利人将欢唱一佰公司告上法庭,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于2009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侵权。欢唱一佰公司不服,上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今年7月,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欢唱一佰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要求其从曲库中删除《两只蝴蝶》《大海啊,故乡》等11首侵权作品,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9.8万元。如今判决生效已两个多月,欢唱一佰公司仍然没有执行判决。
音集协于今年10月向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音集协向记者出示的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目前福田区法院已受理了该申请,但具体执行日期还没有确定。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现有卡拉OK厅500多家,其中有三成左右卡拉OK厅已经缴纳版权使用费,但仍有部分卡拉OK厅对版权使用费的交付持观望态度。目前深圳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被告不止欢唱一佰公司一家,音集协正准备对下一个“老赖”KTV申请强制执行。
据音集协介绍,国家版权局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为12元/天/包厢,随后又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启动了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据统计,去年8月以来,全国收取、追缴到卡拉OK版权使用费1亿元,仅是预期收费值的1%。
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音集协已经掀起新一轮的“卡拉OK版权收费风暴”,在深圳、东莞、佛山、中山四个地方完成了对300多家卡拉OK厅的取证。近期音集协将代表权利人公布侵权店家和歌曲明细,如果有店家继续使用侵权歌曲,消费者可向音集协举报。
- 上一篇:毒贩方育琴、蒋惠坤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 下一篇:法院提高案件后续执行问题的解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