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提前审查的发明必须是已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的;
2.要求提前审查申请需递交的材料:
(1)关于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报告(正式文件)。
(2)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审查请求书(可上我局网上下载),联系电话请写能确保联系上的号码;要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4)该发明进入实质审查的通知书复印件;
(5)交纳该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用发票复印件;
(6)申请人是单位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要附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7)请求书中的加快审查理由可以是以下几种:(i)发现有人仿制和使用的;(ii)在自己企业中已实施,解决了下岗人员再就业的;(iii)将申请的专利技术转让的;(iv)申请的专利作为技术入股的;(v)列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等。
(8)请求书中的所附证明材料和清单栏,除写明所需递交的材料清单外,还需附:在理由中,叙述是理由(i)的,要递交其他人仿制和使用的有关证据。是理由(ii)的,要递交劳动部门的证明。是理由(iii)的,要递交转让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是理由(iv)的,要递交入股协议书复印件。是理由(v)的,要递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是其他理由的,要递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齐备后,一式二份交省知识产权局(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我局出具同意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公函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人:李建民,电话0571-87054065,85212144
3.加快审查费用的数额和交纳方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的规定和要求,在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同意加快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通知后,需交加快审查费1400元整(这是目前定的价格)。交费方式:
⑴直接面交加快审查费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交费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检索处。
⑵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编:310006,收款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要求:在汇款留言处或汇款单背后,务必写明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名称,否则,必须重新交费。)
⑶通过银行汇款。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帐号:0200010009014444424,汇完款后,必须把银行出具的汇款单传真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并务必注明加快发明专利审查费、专利申请号和发明名称,便于查收。
发明专利申请提前审查请求书
发明名称:
申请号:申请日:
申请公开日期:实质审查请求日期:
申
请
人姓名或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
理
机
构名称:
代理人姓名:
地址:
邮编:
提前审查请求提出日期:
请求所附证明材料和证据的清单:
请求提前申请的理由:
请求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