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范围
www.110.com 2010-08-11 13:23
除了登记以外,以下作品也可以办理,获得法律重点保护:(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 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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