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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士和解Rambus官司 支付版权税再赔4亿美元
www.110.com 2010-08-11 13:08

  北京时间3月1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海力士同意就最近发售的内存芯片向Rambus支付4.25%的版权税,另外支付3.97亿美元赔偿金。  Rambus今天表示,海力士将为在2009年1月31日-2010年4月18日之间销售的包括DDR2和DDR3在内的新DRAM内存支付4.25%的版权税,为老版本的芯片支付1%的版权税。   海力士发言人Park Seong Ae证实了这一协议。  今天的这一协议是根据法院协商达成的,为两家公司长达8年以上的专利侵权官司画上了句号。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罗纳德-怀特(Ronald Whyte)上月强制两家公司达成了这一协议。  怀特曾裁定海力士需为自2005年12月31日-2009年1月31日期间发售的老版DRAM芯片支付1%的版权税;为DDR芯片支付4.25%的版权税。还裁定海力士执行2006年裁决的1.334亿美元的赔偿金。海力士曾表示上诉。  海力士在今天呈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双方还没有就是否直接向Rambus支付版权税或暂时由第三方保管,直到海力士得到联邦上诉法院的最终裁决后再行支付达成一致意见。  Rambus的高级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托马斯-拉维勒(Thomas Lavelle)表示:“尽管法院还需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但我们对与海力士达成一些协议还是满意的。”  海力士表示,在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后,公司会发表自己的正式观点。(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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