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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使用费将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
www.110.com 2010-08-11 13:11

记者日前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悉,经“音集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商,卡拉OK版权使用费统一由“音集协”收取,然后在两个协会之间进行分配。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关音乐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仅有“音集协”和“音著协”,其中“音著协”代表的是词、
曲作者的利益,“音集协”代表的是录音、录像、音乐电视制作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由其中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统一收取。

    同时,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是“音集协”负责卡拉OK收费的执行机构,在“音集协”的领导下开展卡拉OK的收费工作,负责卡拉OK曲库制作发行、维权、宣传、许可、稽核、交费咨询和洽谈等相关具体事务。

    此外,为促进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权利人、VOD厂商、卡拉OK歌厅之间建立授权和使用的正常秩序,实现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共赢,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音集协”呼吁所有使用侵权曲库的VOD厂商尽快与“音集协”联系,协商解决侵权问题,实现卡拉OK曲库的正版化。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今年5月在京成立,协会管理的权利包括音像节目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以及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同时,该协会成立后接手并全面推进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而此前以中国音像协会名义开展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及有关文件也转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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