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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规则保障世博发展
www.110.com 2010-09-15 15:15


钟刚

    在工业革命让欧洲迈进机器年代的时候,国际博览会也逐渐成为了工业化世界的重要盛事。今天,世界博览会所带来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影响远比人们所预想的巨大,参观人数越来越多,要求举办世博会的候选国也在不断增加。

    可口的“城市面包”

   尽管作为非贸易型的博览会,世博会的参展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但作为世界会展业的最高殿堂,无论参展者的数量多少,每届世博会都会平均吸引两千多万的参观者,主办城市的经济也往往因此得到巨大推动。

    1992年塞维利亚世博会,推动了西班牙南部原来相对落后地区的快速发展;1998年里斯本世博会,以“海洋———未来的财富”为主题,有力地促使了里斯本地区的发展,拉动了葡萄牙旅游业10%的增长;2000年汉诺威世博会,则带动了德国下萨克森州经济的复兴,巩固了汉诺威国际经贸与会展中心的地位。众所周知,由于对城市繁荣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绿色的会展经济被形象地称作“城市面包”。毫无疑问,世博会就是最可口的城市面包。

    以上海世博会为例,据预测,世博会门票、餐饮、旅游纪念品等直接销售收入将接近110亿元人民币。交通、住宿等间接旅游收入将达800亿元人民币。在其筹备期间,世博经济每年对上海GDP增长的拉动约为2%,对上海周边“长三角”

    地区投资的拉动约为30%。2010年,上海世博会对上海GDP增长的拉动约为5%,对上海周边“长三角”地区投资的拉动将超过50%。

    法律规则的形成

    世界博览会对于现代社会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但它不能也并非在真空的环境下运作,当向往它的成功影响时,我们必须用务实的视角来看待世博会的规则制度。客观而言,世界博览会的国际性,使其运作规则基本上都是各国共同商讨和制订而成。

    回溯到19世纪,许多质量参差不齐、组织工作拙劣的展览会泛滥各国,严重损害了参展者的利益,不参加会被视为实力不够强大,全部参加却构成了昂贵的负担。于是,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有必要对世界博览会的举办进行国际间的协调与规制。

    制订规则的努力始于20世纪初,法国牵头于1907年11月在巴黎召开会议,并于1908年底创立了“永久性委员会联合会”,旨在讨论和制订与国际展览会有关的国际规则,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阻止了这个进程。直到1928年11月12日,法国政府终于再次邀请共40个国家在巴黎召开国际会议,最终在同年11月22日签署了《国际展览会巴黎公约》,并决定成立协调和监督公约实施的国际组织,即国际展览局(BIE)。

    公约的签订和BIE的成立,标志着国际协调和规制世界博览会的法律体制正式确立。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国际社会目前已形成了一套以该公约为核心、包含BIE各项专门规章的法律制度,用以规范世界博览会的组织和举办。

    至今为止,由BIE全体大会制订且仍然生效的规章主要有16项,具体内容包括世界博览会的定义与分类、BIE的组织架构与运作、世界博览会的申办程序、筹办国和参展国各自运行的组织架构与运作、取消世博会的赔偿责任以及筹办和举办中的争端解决方式等,这些规章的逻辑脉络清晰可见,共同打造着有序发展的世博会。

    发展需要规则

    正如国际展览局秘书长洛塞泰斯所说:世博会就是广泛沟通的盛会。世界博览会能够超越政治和语言,就是因为它倾心于参与、沟通和分享。顺理成章,参展方与主办国之间相互沟通的法律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于主办国而言,因为,世博会在带动经济发展、产业繁荣的同时,还拥有着无法估量的社会效益。

     众所周知,随着越来越快的技术进程,人们通过世博会获取的不仅仅是产品本身,还有技术、信息和思想。对于参展者而言,技术信息首先必须得到保护,如何为参展者的创新提供法律保障呢?知识产权规则正是其中的关键。

    国际展览局在其《一般规章范本》和《编写特别规章指南》等法律文件中,就列明了主办国的权利和义务:主办国应当在特别规章中表明其对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公约的态度、国内相关立法与特殊措施,应指示保安人员禁止对展品所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原因就在于,没有观展者,就不会有博览会,而失去参展者,那么观展者将什么都无法看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显然,只要人类继续渴望相互沟通、相互交流,世博会就仍是满足这种需求的媒介,它就仍然需要法律规则的保护。生命在于变化,但变化中的大部分事物都有章可循,当技术与创新微妙地改变着城市面貌时,规则与制度正缜密地护卫着世界博览会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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