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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帘洞》作者子女告出版社 要求署名权
www.110.com 2010-09-15 15:19

  版权法实施了将近20年,人民美术出版社却仍旧不给老作家署名!”今天上午,年过六十的徐老先生在法庭上说。

  徐老先生是为人民美术出版社编写过《水帘洞》等33部著名小人书的徐淦之子。为了父亲的署名权,他与其他6名兄妹将出版社诉至法院。

  13日上午,这起大规模维权战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今天将审理共计11部小人书的相关事项,估计将耗时一天。

  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人民美术出版社负责连环画管理的编辑来到法庭应诉,对于徐家人的起诉,他强调这次纠纷是时代变化、小人书的变迁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

  出版社答辩说,人民美术出版社在小人书的出版方面几易编辑,由于历史变迁,目前尚遗留不少问题,即便如此,出版社仍旧尊重著作权的归属,并表示愿意支付2000年后的相关稿酬,但对徐家人的要求不予接受。

  该代理人称,作为老职工的徐淦,其作品应该属于职务之作。

  对此,徐老先生举出一沓稿费单说,如果是职务之作,那么出版社就不会源源不断地给父亲开付稿酬。同时,他举出花费1万元收藏的父亲所著小人书《东郭先生》,表示上面曾经给父亲署名,但此后的版本,父亲的名字又再次消失。

  庭审中,作为重要证据,一些新近版本的小人书频频在原被告以及法官的手中翻动,虽然原被告主张分歧很大,但却不约而同地都将这些小人书放在牛皮纸袋中小心翼翼地保管。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在向法庭提交证据。 本报讯(记者王巍)“

  案情回放

  徐先生等7名原告诉称:徐淦是我国著名作家,参与创作了《水帘洞》、《岳飞传》、《岳母刺字》、《东郭先生》等30余部连环画,担任文字编辑工作,依法对上述作品享有著作权。

  原告表示,人民美术出版社在未经授权许可,未支付稿酬,也未给徐淦署名的情况下,数十年来擅自出版原告等人享有著作权的连环画册,其数量、种类、版次不计其数,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按出版当年规定每再版不同版本给付样书10册、按被告违法所得支付原告赔偿额,33部连环画册共计赔偿3565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等。

  庭外采访

  三种方式出版商与作者合作

  北京智美利达图书公司副总经理高玉静专门负责作者版税和稿酬,她今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者和出版商之间,在图书出版前在合同内会有明确的稿酬支付标准和方式。

  高玉静说,目前出版业作者和出版商之间有三种合作方式,第一种是版税,稿酬支付纯粹看印数,不论第一版还是以后加印,出版商都要按版税来向作者支付稿酬。

  第二种是基本稿酬和加印的稿酬,出版商在第一次出版时会支付给作者一个基本稿酬,以后再加印,再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向作者另外支付稿酬。

  第三种则是一次性买断式的付酬方式,一般作者和出版商约定5到10年的版权买断时间,付完一次性买断稿酬后,在此期间,出版商加印无需再另外支付稿酬。(记者 郝洪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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