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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起博客侵权案和解结案
www.110.com 2010-09-15 15:19

  一度沸沸扬扬的无锡市首例博客侵权案,前不久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书,由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20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诉讼费180元由被告负担。

  案件的起因是,潘某怀疑自己经营的洗衣店遭到环保部门突击检查是由洗染业服务协会秘书长薛某举报引起,便在博客上连续发表3篇文章,“矛头”直指薛某,说薛某有贪污公款、私刻公章等行为,是协会“内奸”,并声称协会已经“罢免”了薛某的洗染业协会秘书长职务。薛某认为这些内容给自己的声誉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交涉遭到拒绝后,遂将潘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5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否认自己是博主、否认博客上的侵权文章是自己所写、否认博客文章存在侵权事实。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都提供了相关博客文章的网页保全公证书。原告方出具的公证书时间比被告方的公证时间稍早。原告律师还出具了原告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拨打被告手机后双方交涉的谈话录音,通话内容表明3篇博客文章是潘某所为。原告律师还将《扬子晚报》上的报道《洗衣店老板写博称人是内奸——无锡首例博客侵权案立案  被告声称是转登非原创》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庭,并提请法庭请该文记者出庭作证。正是这3份证据,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使得案件向着有利于原告的方向发展。

  经法院调解,双方分别作出让步,被告承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并向原告进行了赔礼道歉,原告则放弃了大部分的经济赔偿要求,收取了一些精神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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