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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并非是"唐僧肉" 专家呼吁维护著作权
www.110.com 2010-09-15 15:29

2007年12月20日,天津当代民间艺术名家新作展在天津美术展览馆开幕。本次新作展汇聚了30多个门类、60余位民间艺术家的100余件瓷雕、剪纸、烙画、风筝等作品,展示了民间艺术家的精湛技艺。中新社发展晓仁摄

    日前,上海工艺美术研究所的高级工艺师奚小琴,在豫园商场发现自己的剪纸作品“老鼠嫁女”被仿制销售,同时展示的还有仿制其他剪纸艺术家的作品。据了解,这些仿制品甚至还到海外办展,并被当地博物馆收藏。

    在日前由市文联举行的“文联委员著作权专项服务”座谈会上,奚小琴提出:要为民间工艺美术工作者维权讨个说法。

    民间艺术无法界定难受保护

    遭侵权较严重的是金山农民画。金山农民画是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具有创作能力的农民画家群体多达百人,300多幅作品先后被国内外美术馆收藏。随着金山农民画的声誉鹊起,大量假冒赝品以金山农民画的名义低价倾销。金山农民画院院长怀明富的《鹦鹉》在全国民间美展上获二等奖,市场上立马出现不少仿冒品;另一幅作品《雨伞》获奖后,又被人“改编”,然后“复制”出售。当他呼吁“金山农民画作者的权益亟待法律保护”时,却遭遇法律难题:什么是“金山农民画”?是金山农民创作的画呢,还是专指一种民间美术中的绘画风格?如是前者,那么除了金山农民画院以外的农民画家的作品,也应称为“金山农民画”,这在法律上不构成侵权;如果是后者,那也允许模仿。

    正是这种“主体的不确定性”,一直困惑着民间艺术的出台。因为民间艺术原始的创作者可能是个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演变成一个地区的艺术,体现出群体的风格、智慧、感情和艺术造诣,个人的作用被历史淹没。绒绣、编织、木刻、灯彩、面人等,都属于此范围。

    启动机制为民间艺术著作权讨说法

    市文联著作权处处长张泽纲告诉记者,市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和版权保护协会近日正在研究,出台一个既能维护民间艺术工作者权益,又有利于民间艺术的整理、改编、再创作发展的实施条例或设想。

    据悉,国内外专家提出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定专门的法律给予保护,如巴西、印度、秘鲁、南非、泰国等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这样的法律法规。我国1997年制定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等全国和地方性法规。另一种是建立专门的数据库保护制度,实现传统知识的文献化,从而防御性地保护传统知识和文化遗产。在没有正式出台相关法规或条例之前,对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品的临摹、复制或构图基本相似的作品,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就是侵犯作者的知识产权,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实施追究。前提是民间艺术家应到有关部门进行作品登记,证明自己的创作在赝品产生之前。去年春节前后,上海许多大商场使用了艺术家李守白的作品进行装饰,因这些作品曾经公开出版过,他就以出版过的书刊为证进行起诉,后来获得5万元的赔款;还可以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或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市文联已启动“文联委员著作权专项服务”,发放专项服务卡,与161位文联委员建立了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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