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心理
所谓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根据人们对法的现象的认识阶段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两个阶段: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法律心理是低级阶段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的感性阶段。它直接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法律生活相联系,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的认识和情绪,是对法律现象的自发的、不系统的反映形式。法律心理状态可以分为积极法律心理、破坏法律心理和消极法律心理。而法律思想体系则是法律意识的理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在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占据主导地位,它决定法律意识的水平;而法律心理则是法律思想形成的准备阶段。在法律意识中,法律心理是公民守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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