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百科 资料库 法律论坛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法律百科 >> 刑法 >> 词条信息

诬告陷害罪

概念

本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43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实施诬告陷害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侦查。

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的人即可构成。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要从重处罚。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企图假借同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向有关机关或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害结果发生。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挟嫌报复、栽赃陷害、发泄私愤;有的利熏心、嫉贤妒能、邀功请赏;有的是居心叵测,排除异己,欲取而代之;有嫁祸他人,以洗刷自己、摆脱困境;等等。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如果不具有这一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诸如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升迁而捏造事实诬告其有不道德甚或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不能构成本罪。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至于受到刑事追究,则是指公安、检察、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所告发的事实已立案查处。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1)必须捏造犯罪事实,即无中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所捏造的犯事实,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不要求捏造详细情与证据。(2)必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告发方式多种多样,如口头的、书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的、间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实,既不告发,也不采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关追究的,则不构成本罪。(3)必须有特定的对象。如果没有特定对象,则不可|能导致司法机关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因而不会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当然,特定对象并不要求行为人点名道姓,只要告发的内容足以使司法机关确认对象是谁就构成诬告陷害罪。至于被诬陷的对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还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诬告而受到刑事处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入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仍构成诬告陷害罪。(4)由于本罪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故诬告自己犯罪的,不成立本罪。

定罪标准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本罪与错告的界限。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就把诬告与错告在性质上清楚地区别开来了。诬告与错告,在主观方面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则是由于情况不明,或者认识片面而在控告、检举中发生差错。由此可见,是否具有诬陷的故意,是区分诬告与错告的最基本的标志。

二、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两者都具有捏造事实、诬陷好人的征。但是,诬陷的内容、目的和性质,又各不相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意使他人受刑事处罚,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只是使他人受到某种行政纪律处分,因此,从性质上看,一个是犯罪,一个是违法。对一般诬陷行为,可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批评教育。

此罪与彼罪

一、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是捏造犯罪事实。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 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 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1) 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2) 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行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

从重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门词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9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