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百科 资料库 法律论坛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法律百科 >> 刑法 >> 词条信息

国家元首

指代表国家主持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领导人。是国家机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般地都作为宪法规范的对象。元首制度是二种古老的政治制度,可以说从国家产生之日起就存在了。国家元首的基本性质是以国家元首身份出现的统治阶级的总代表,最集中地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其基本职能是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由于国家的阶级本质不同,国家元首可以分为剥削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两大类,这是基于阶级本质所做的分类。从形式上,又可分为世袭的国家元首和选举的国家元首;终身制的国家元首和限任制的国家元首;有实权的国家元首和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个体的国家元首和集体的国家元首。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主席,但中国国家元首的职权不是由主席一个人行使的,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结合起来行使的。中国的国家元首也是集体性质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主席被迫停止了工作。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都没有规定国家主席的建制。通过总结30多年来中国政权建设的经验,现行宪法重新规定设立国家主席,并对主席的产生、任期、职权、缺位替补等作了比较详尽地规定。但须指出,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在行政上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并且只是部分地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作为中国整体意义上的国家元首,仍然是由国家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起来行使,即许多问题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由国家主席加以公布的。同时,中国的中央军委际上也行使部分国家元首的职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门词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