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龚某某诉北京双博士图书有限公司稿酬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2003)海民初字第17645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3)海民初字第17645号

原告龚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住(略)。

被告北京双博士图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X号X层。

法定代表人胡某某,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龚某某诉被告北京双博士图书有限公司稿酬纠纷一案中,原告龚某某于2003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双博士图书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龚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龚某某撤回对被告北京双博士图书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百三十元,减半收取,由原告龚某某负担六十五元(已交纳)。

代理审判员马秀荣

二OO三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杨德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