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某著作权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2007)一中民终字第1689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7)一中民终字第168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太阳园小区B6座X室。

法定代表人苗某。

委托代理人秦庆芳,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海林,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者,住(略)。

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某某著作权委托创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7年1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基于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314元,由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2314元,减半收取1157元,由上诉人北京黄金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赵静

代理审判员张晰昕

代理审判员姜庶伟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冰青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