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白·图格吉扎布诉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2002)一中民初字第7552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2)一中民初字第7552号

原告白·图格吉扎布(护照号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美国科罗拉多州柯林斯堡久安大街X号。

委托代理人钟宇清,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乔某某,男,24岁,汉族,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职员,北京市通州区五夷花园紫荆园X号楼X单元XB。

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街X号海龙大厦X层。

法定代表人王某甲,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炜,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乙,男,汉族,43岁,该公司财务部经理,住(略)。

原告白·图格吉扎布诉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港公司)计算机软件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02年9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1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图格吉扎布的委托代理人钟宇清,被告时空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炜、王某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图格吉扎布诉称:原被告于2000年5月12日订立一名为“合作意向书”的软件合作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出供开发MDSM股市分析软件所需的超球面模型(MDSM)多元数据分析技术,由被告组成一个包括有证券工作经历、计算机经历研究人员在内的开发小组进行此项技术的开发工作,在半年内写出MDSM股市分析软件推向市场。如被告不能按时提交股市分析软件,则视为违约,应向原告支付10万元违约金。随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提供了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的资料、文件、源程序,并为被告开办了培训班。培训班学员的实验报告表明,MDSM多元分析对于股市分析是有效的,被告已掌握了MDSM多元数据分析技术。在培训期间,被告录制了讲课录像带,复制了原告的计算机硬盘。2000年底,被告以市场因素等借口单方面停止研究开发工作,拒绝履行合同,原告多次催促未果,现在,双方约定的开发周期已过,被告不但已无偿取得了原告的科研技术成果,而且严重影响了原告在中国和美国的整体科研计划,损害了原告的商业利益,对留学生回国参加西部开发的积极性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2、停止使用原告的技术成果;3、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时空港公司辩称:1、对原告白·图格吉扎布身份证明真实性有异议。原告以“外国公民”的身份提起诉讼,其提供了一份英文复印件,没有经过公证、认证,且没有翻译成中文。2、原告不是合作意向书的当事人,没有资格以合作意向书向我方提出诉讼主张。合作意向书是我方与所谓“MDSM(美多思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多思美公司)于2000年5月12日签订的,并非我方与原告白·图格吉扎布个人签订。虽然,原告自称是美多思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原告个人和美多思美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原告是自然人主体,而美多思美公司是法人主体。原告不是合作意向书在法律意义上的当事人,因此,原告没有资格以个人的名义,依据合作意向书向我方提出诉讼主张。并且,合作意向书不是合同,白·图格吉扎布未向时空港公司提交技术,请求法院依照有关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驳回原告的一切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2000年5月12日,美多思美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时空港公司签订了名为“合作意向书”的协议,约定就共同开发股市分析软件项目进行合作,主要内容为:1、合作开发MDSM股市分析软件;2、甲方拥有开发MDSM股市分析软件所需的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甲方将其使用权转让乙方供开发软件使用;3、乙方承诺负责软件开发的技术工作和在中国市场的开拓,(1)项目将以MDSM为标志;(2)乙方有将甲方提供的技术通过研究开发转换成股市分析软件的责任,不能在本意向书第五条规定的开发周期内提交软件成果则视为违约,需要向甲方交纳本意向书第八条规定的罚金;(3)乙方组成开发小组,完成软件开发工作;……5、软件开发周期为半年,起始时间为甲方将开发软件模型所必需的基础数据资料、源程序及开发文档等资料提供给乙方之日起计算;6、甲方享有乙方基于开发出的软件在中国进行的各种商业运作所取得利润的10%,……8、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提交该软件,甲方有权对其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金等。白·图格吉扎布代表甲方在意向书上签了字。

2000年5月22日,时空港公司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向白·图格吉扎布通报其工作进展,称已确定5人,争取达到10人规模,然后请白·图格吉扎布进行培训,最终确定开发人员。

2000年5月25日,时空港公司又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称24日其与科技部科技创新基金评审小组人员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超球面模型完全符合科技创新基金无偿拨款的要求,该基金可对一个项目无偿拨款100-200万元。

2000年6月5日,时空港公司先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称收到白·图格吉扎布关于郝翰和邮来程序的电子邮件,等程序收到后会及时与您联系。之后又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与白·图格吉扎布商讨能否接受来自内蒙古的人员问题。

2000年6月9日,时空港公司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称:您的特快专递已经收到。同日,白·图格吉扎布向时空港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称:软件程序代码于2000年6月6日通过EMS邮寄,号码是x,请时空港公司告知是否收到或向185查询。

2000年6月28日,时空港公司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称:关于MDSM的编程工作已找好人,询问白·图格吉扎布可否7月进行培训,该公司负责机票及食宿。

2000年7月1日,白·图格吉扎布向时空港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就培训时间、内容、日程安排等问题与时空港公司协商。还就王某乙完成的算表发表了意见。

2000年7月19日起,白·图格吉扎布为履行意向书举办了为期7日的培训班,讲授内容属“白捷博士多年研究成果”,并称“这是白捷博士与时空港公司进行商业合作的基础”。时空港公司部分员工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2000年7月25日,北京时空港超球面模型培训班学员吴兵、王某乙撰写了《MDSM股市监测和趋势分析实验报告》,内容为为验证白博士的MDSM数学模型在股市监测和趋势分析方面的有效性,在深圳股市选取28支股票,在2000年5月29日至7月24日的时间里,利用MDSM数学模型在股市监测和趋势分析指导股票买卖操作。实验原理是根据MDSM数学模型制定买卖股票的原则,经过38天的实验,利用MDSM的趋势分析方法指导股票的买卖,共进行5次买卖交易,模拟投资从x元上升到x.80元,投资回报率10.77%,增值3016.77元……利用MDSM趋势分析指导的投资比平均随机投资多增值176.61元,投资回报率高出4.22%……其结果是“总的来说,本次实验的结果是可信的,投资回报率是可以接受的。”

2000年11月30日,时空港公司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称:关于《超球面模型(MDSM)及其在股市分析上的应用》项目,我们几经调查分析和认真的研究,期间征求和咨询了证券、金融、计算机、网络、数学、财务等多方面专业人士的意见,与有关股票分析软件开发公司进行了接洽和商业探讨,大家普遍认为,在目前情况和条件下,仅基于您目前的研究成果,开发一个股票分析系统软件,条件尚不具备,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并列举了1、超球面模型对股票价格走势有一定的揭示作用,但更多是反映在它的理论意义上的;2、对于一个股票分析系统来说,仅有趋势分析功能是远远不够的,目前股票分析软件很多,功能也比较完善,股票分析软件市场已趋于饱和,而我们基于超球面模型开发的股票分析软件其主要特色既趋势分析与传统的均线理论雷同,因此我们的股票分析软件与其他软件没有互补性,更不具排他性,风险很大;3、超球面模型更多的是给股民提供一个理念;4、时空港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对一个项目的决策慎之又慎等4个理由后,表示该公司决定停止(开发)《超球面股票分析系统软件》,并表示意向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提议延长开发软件的周期。该公司还表示白·图格吉扎布可以放弃与时空港公司的合作意向,与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合作,时空港公司将放弃其在意向书中的权利。

2000年12月12日,白·图格吉扎布向时空港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表示意向书就是双方的合同,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意向书,不同意终止意向书的履行。

2000年12月13日,时空港公司向白·图格吉扎布发送电子邮件,表示并非终止协议的执行,只是提议延长软件开发周期。

另查明,内蒙古美多思生态数据分析有限公司(简称美多思公司)曾就本案争议的合作意向书,以时空港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该合同甲方处尽管写有MDSM(美多思美)有限公司字样,但该公司并不存在,由于原告美多思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尚未成立,因此合同的甲方当事人应是合同的签名者白·图格吉扎布。美多思公司成立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无论是美多思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还是时空港公司提供的有关票据等证据,其所表明的合同甲方均为白·图格吉扎布本人而非美多思公司,没有证据表明合同甲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合法转让给了美多思公司。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据此作出(2001)海知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美多思公司的起诉。美多思公司及时空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上诉,该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白捷博士就是本案原告白·图格吉扎布。

另,原告白·图格吉扎布就其诉讼请求第二项向本院明确表示,在解除双方合同的前提下,被告时空港公司应停止使用原告的技术成果。

以上事实,有合作意向书、培训班人员名单、双方往来电子邮件、(2001)海知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及庭审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主要涉及原告白·图格吉扎布是否为本案适格原告、双方意向书的法律性质、效力及白·图格吉扎布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

本案争议的合作意向书注明的甲方是美多思美公司,白·图格吉扎布作为该公司的代表在意向书上签字。但是,美多思美公司当时并未注册成立,意向书的实际签字和履行者均为白·图格吉扎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1)海知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中亦认定意向书的实际签订者与履行者为白·图格吉扎布,故本院认定,意向书的甲方为白·图格吉扎布。时空港公司虽认为其系与美多思美公司签订意向书且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1)海知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服,但时空港公司不能向本院提交美多思美公司成立的相关证据,亦未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1)海知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故本院对时空港公司对白·图格吉扎布合同主体资格所提异议,不予支持。白·图格吉扎布在向本院提起诉讼时,系其本人持由美国政府签发的护照原件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向本院提交了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并经本院审核确认,足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被告关于白·图格吉扎布提交的是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未经过公证、认证手续,未翻译成中文的抗辩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故白·图格吉扎布是本案的适格原告。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可见,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合同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就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承担、争议解决的方法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成立了,而无论是否使用了“合同书”这种表述方式。就本案而言,白·图格吉扎布与时空港公司签订的协议,虽然名为“合作意向书”,但该协议中已经包括了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该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应认定合作意向书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并且,根据本院查明的事实,双方签订意向书后,时空港公司为履行意向书招聘了开发人员,白·图格吉扎布以提供技术资料和进行人员培训的方式,向时空港公司交付了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软件开发人员亦根据白·图格吉扎布提供的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进行了实验,作出了分析报告,故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意向书。该意向书没有违反法律或损害他人利益,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根据该意向书的内容,该“合作意向书”应认定为计算机软件合作开发合同,白·图格吉扎布负责提供可供开发的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时空港公司负责股市分析软件的开发。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中,任何经济活动都可能存在风险,订立合同也不例外。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避免风险的发生,应该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进行认真、充分的市场分析、风险调研,而不能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风险转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本案中,时空港公司作为承担股市分析软件开发任务的一方当事人,其应在签订合同前,对白·图格吉扎布拥有的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情况、股市分析软件的市场行情等进行充分调研,而不应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才对白·图格吉扎布拥有的技术、股市分析软件的市场情况、开发风险等进行考察。在合同履行期限界满之前,时空港公司以开发股市分析软件的条件尚不具备,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为由,决定停止开发股市分析软件,提出延长软件的开发周期,并表示合作意向书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白·图格吉扎布可以放弃合作意向书,另与其他人进行合作,时空港公司可以放弃其在合作意向书中的权利。这足以表明时空港公司已明确表示其将不继续履行开发软件的合同主要义务,其行为最终导致合同约定的软件未能按时开发完成,时空港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白·图格吉扎布要求时空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万元违约金,本院应予支持。时空港公司的违约行为足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请求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被告时空港公司不得再使用其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应予支持。时空港公司虽辩称其从未收到原告白·图格吉扎布的源程序和数据、文档,但从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白·图格吉扎布对软件开发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是白·图格吉扎布的研究成果、时空港公司软件开发人员根据MDSM数学模型制作的实验报告以及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时空港公司从未提出过白·图格吉扎布未提交有关技术资料的事实,本院认定白·图格吉扎布已经提交了有关源程序、数据和文档,本院对时空港公司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

综上,原告白·图格吉扎布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对其要求被告时空港公司承担10万元违约金及不得再使用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时空港公司的抗辩,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白·图格吉扎布的MDSM超球面模型多元数据分析技术;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白·图格吉扎布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白·图格吉扎布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被告北京时空港科技有限公司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3510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勇

代理审判员李燕蓉

代理审判员姜颖

二OO三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邢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