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邓某某诉被告方友存健康权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信阳市Im河区人民法院

原告邓某某,女,X年X月X日生。

被告方友存,女,X年X月X日生。

原告邓某某(以下简称原告)诉被告方友存(以下简称被告)健康权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家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邓某某委托代理人宋承致及被告方友存的委托代理人潘某某、周某某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9年6月14日中午,回娘家的被告因骂人与原告丈夫方文亮产生仇某,趁方文亮离家时,被告用石头将原告大门锁及拉手砸毁。当原告听到砸门声随即开门,被告又冲进原告家,用石头砸毁院内盆景花三盆,并将原告的鼻子打破。经诊断原告因外伤致鼻中隔偏曲,医生建议需住院手术治疗,考虑到被告是原告的亲侄女,住院治疗费用太大,遂在家休养,后虽痊愈,但留下后遗症。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4175元。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财产损失及鼻子受伤的事实均不能成立。因为谭家河派出所所作的询问笔录及原告公爹方丛贵均没有证实原告财产受到损害及原告鼻子受伤的事实,被告是受害人而不是侵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丈夫方文亮与被告父亲系兄弟关系,方文亮与被告父亲居住相邻。2009年6月14日中午,被告在其父母家中听到鸡叫,认为是原告的丈夫方文亮打她父母家的鸡子,于是出来与方文亮争吵,方文亮将被告打一巴掌后,被告在原告家门前躺在地上哭闹,方文亮遂离开纠纷现场。被告起来敲原告大门并同时吵骂想与方文亮理论,原告从家里出来与被告互相推拉,被告在原告脸上挠了一下,随后被告爷爷即原告公爹方XX将被告拉到其娘家门前,被告仍躺在地上吵骂,方文亮回来后又用木棒打被告。2009年6月14日信阳市公安局Im河分局谭家河派出所在《接出警登记表》中写明“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是方文亮与侄女方友存(贤玲)因琐事发生争吵,方文亮在方友存脸上打了一巴掌,后方友存到方文亮家中敲其大门理论,然后方文亮用木棒子在方友存身上打了几下”。2009年6月14日谭家河派出所询问方XX时,方XX证明被告在原告脸上挠了一下。

另查明,原告于2009年6月15日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诊断为鼻中隔偏曲(外伤),花挂号费2元。2009年6月17日原告又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诊断为鼻粘膜粉红,中隔脱位、后偏。2009年6月19日原告到信阳市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鼻中隔偏曲,鼻窦。2009年6月18日原告在信阳市肿瘤医院作CT检查,费用为348元。庭审中原告提供交通费票据金额为345元,文印费票据金额为40元,换门锁及拉手的费用票据金额为135元。原告提供照片4张,欲以证明被被告毁坏的门拉手、门及花盆,但被告对此不予认可。

本院认为,原告以被告的行为致其鼻中隔偏曲的理由不能成立,虽原告的公爹证明被告在其脸上挠了一下,根据医学一般常识,如原告的鼻中隔偏曲不是成旧性而是被告击打所致,其鼻中隔偏曲的前提必定是鼻骨骨折,而原告在纠纷发生后短期内在多家医院进行检查,其检查结果均无鼻骨骨折的诊断说明,且原告在信阳市肿瘤医院做CT检查,仅提交了检查费用的票据,无其它证据予以应证,故对原告诉请的治疗费、交通费、文印费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门上的拉手及门锁、花盆及花盆中的花木被损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其理由亦不能成立。其一,原告仅提供一组照片,无证据证明其门上的拉手、门锁及花盆、花木当时是被告的行为所损害。其二,即使是被告的行为所造成,原告也未提供花盆、花木及门上拉手、门锁被损害价值的直接证据。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邓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邓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刘家祥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孔卫国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