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许某某为与被告赵某某返还定金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灵民一初字第402号

原告许某某,女,X年X月X日生。

被告赵某某,男,X年X月X日生。

原告许某某为与被告赵某某返还定金纠纷一案,于2009年2月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作出受理决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3月10日在本院尹庄法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许某某,被告赵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许某某诉称,2008年10月28日,经张保林介绍,被告赵某某就转让其家的房屋和果园一事和原告以x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原告交付定金x元给被告,被告打收条一张。随后,在原告准备交余款前,经咨询才知道,严禁城镇X村购买宅基地。于是,多次要求被告退还原告交付的定金,但被告拒绝退还。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定金x元。

被告赵某某辩称,原、被告以x元达成协议,原告支付x元一个多月后,原告称没钱,不买了。经双方协商,被告于2008年12月5日退回了原告5000元,此事了结。钱是退给原告的朋友‘光头’的。因为x元定金是从‘光头’手接的,所以退钱也是给‘光头’,退钱时原告的丈夫也在场。不同意返还原告定金。

原告许某某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原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以此证明原告系城镇户口。2、收条一张,以此证明被告收取原告定金x元。3、证人张ⅹⅹ证明一份,以此证明原、被告买卖苹果园及房屋,原告交付定金x元的情况。

被告赵某某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取款回单一张,以此证明被告于2008年12月5日取款5000元。

本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有:询问被告赵某某笔录一份。

庭审中,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本身没有异议,但主张不知道被告取款干什么了。对本院依职权询问被告笔录,原告对部分内容有异议,主张12月5日自己没有见过被告,也没有接过被告钱。

经庭审质证,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均无异议,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和本院依职权询问被告笔录将结合其它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本院依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各方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以下事实:原告系灵宝市非农业人口,被告系灵宝市X乡X村高埝组村民。2008年10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就原告买卖被告房屋和苹果园一事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总价款为x元。2008年10月28日,原告交付被告定金x元。后原告以城镇居民禁止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为由,要求被告返还定金x元。被告以返还过原告5000元此事了结为由,拒绝返还。庭审后,在法庭指定的调解日,被告未到庭,致本案调解无法进行。

本院认为,原告经人介绍以x元购买被告苹果园及房屋,已支付定金x元,事实清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双方所定买卖协议及对定金的约定,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均为无效协议,由于双方均同意协议不再履行,故被告理应返还原告定金x元。被告以付给‘光头’5000元,自己已将给原告打的收条烧毁,此事了结为由拒绝返还,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且被告所收取定金收条仍由原告保存,故对被告辩解意见,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赵某某返还原告许某某现金x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赵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万胜

审判员汤静侠

代审判员赵某远

二○○九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孙辉

本判决所附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之规定,判决如下:严禁城镇X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X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