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王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内乡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于(略)。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0年5月14日被内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5日被依法逮捕。2010年8月13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以内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荣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因毁坏同村村民杨九菊家的玉米苗,二人产生口角,继而王某某对杨九菊进行殴打,致使杨九菊右耳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杨九菊的伤情为轻伤。对以上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依法惩处。

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8日早上,被告人王某某在自己家的承包地撒完草木灰后,随手将篮子放至杨xx家的玉米苗上,为此二人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被告人王某某将杨xx按倒在地,用手扇杨xx耳光,致使杨xx右耳损伤。经内乡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杨xx伤情为轻伤。本案在审理中,经法庭调解,被告人王某某赔偿被害人杨xx经济损失x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当庭供认不讳,并有公诉机关提供,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王某某供述,证明案发当天,撒完草木灰后将篮子放到杨xx家的玉米地里,杨xx发现后,二人争吵,其用手朝杨xx脸上扇过后,并追赶杨xx的事实经过。

2、被害人杨xx陈述,证明被告人王某某对其殴打的事实经过。

3、证人王xx证言,证明在家听到妻子杨xx和别人吵架的声音,出门看后,王某某手里拿个半截砖在追我妻子。询问我妻子杨xx后得知,是王某某损坏我家地里的玉米苗了,我妻子说她,她把我妻子打了。

4、证人王xx证言,证明同村村民王xx喊他让他到王xx家的承包地去解决问题,到地后,见王xx家的玉米苗被毁坏有十几棵,王xx的妻子坐在地头,喊头疼、头蒙,一只手捂着耳朵。后其去找王某某询问情况,王某某承认毁坏王xx玉米苗不假,但是在他妻子骂她的情况下,她才动手打她的。

5、证人李xx证言,证明案发当天下午,听王某某说,她撒草木灰,放篮子压住杨xx家的玉米苗,开始杨xx骂她,后她把杨xx推倒,用巴掌扇了杨xx两下。

6、证人张xx证言,证明2010年5月9日,王xx跑到他家说,王某某毁坏他家地里的玉米苗,他妻子杨xx说了她两句,王某某还动手打了他妻子。

7、证人谢xx证言,证明案发当天早上,见王某某与杨xx在杨xx家的地头对骂。

8、现场拍照,证明案发的现场位置。

9、诊断证明书,证明被害人杨xx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

10、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明被害人杨xx的伤情为轻伤。

11、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证明本案的民事赔偿情况。

12、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

以上证据,经当庭出示、质证,被告人无异议。证据之间相互关联,并相互印证,经查证属实,本院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故意损害她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致她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民事部分已赔偿被害人,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本院为了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5月14日起至2010年8月1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郭晓菊

审判员王某崇

代理审判员程玉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锡锋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