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再审人武某某与被申请人南乐县城关镇南街村第七村民小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濮中法民再终字第34号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武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唐瑞利,濮阳市高新区X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南乐县X街村X村民小组。

代表人王某某,男,南乐县X街村X村民小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郭军杰,河南法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武某某因与被申请人南乐县X街村X村民小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7)濮中法民一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4日作出(2008)豫法民申字第X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本院再审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2007)濮中法民一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及南乐县人民法院(2007)南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南乐县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郭循利

审判员高卫东

审判员孔德军

二○○九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苗莊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