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被告人蒙某某被控犯交通肇事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岑溪市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蒙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09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岑溪市看守所。

辩护人高某某,岑溪市X镇法律服务所(略)。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岑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0年1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某的诉讼代理人余克淼、关小龙、被告人蒙某某及其辩护人高某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8月20日7时许,被告人蒙某某驾驶桂x中型自卸车由岑溪市往北流市方向行驶,当驶至国道324线x+200M路段时,为避让摩托车而碰到非机动车道内的行人梁某某和黄某乙,造成梁某某重伤、黄某乙轻伤和公路护栏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蒙某某即驾车逃离现场。当天下午,被告人蒙某某在岑溪市X镇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岑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蒙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某、黄某乙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桂x号中型自卸车行驶证复印件、蒙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岑溪市人民医院疾病证明书及住院病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济赔偿凭证、余克淼的户口簿复印件、常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岑溪市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出具的证明、证人杨某某、李某某的证言、被害人梁某某、黄某乙的陈述、岑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作的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及交通事故照片、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伤情鉴定书、被告人蒙某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足以认定。

另查明,2009年9月14日,被告人蒙某某与被害人黄某乙在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黄某乙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黄某乙的谅解。在庭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梁某某与被告人蒙某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李某某在本庭的主持下调解,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当庭赔偿了被害人梁某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梁某某的谅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蒙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论罪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对被告人蒙某某量刑。被告人蒙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没有主动投案,不是自首。对辩护人高某某辩称被告人蒙某某主动投案,应按自首认定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蒙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就民事赔偿问题与被害人梁某某、黄某乙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梁某某、黄某乙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高某某认为被告人蒙某某认罪态度好、就民事赔偿问题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蒙某某系过失犯罪,确有悔罪表现,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不会再危害社会,依法对其予以宣告缓刑。

据上,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和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被告人蒙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某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以及最高某民法院、最高某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代理审判员李某昌

二○一○年二月六日

书记员罗天华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