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夏某某、尚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顺刑初字第88号

公诉机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夏某某,男,1962年生。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8年7月22日被开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回族分局逮捕。现押于开封县看守所。

被告人尚某某,男,1966年生。因涉嫌合同诈骗于2008年9月18日被开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回族分局逮捕。因患严重疾病于2009年6月17日被取保候审。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豫汴顺检刑诉(2009)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夏某某、尚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于2009年6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蔡剑新、代检察员胡朝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某某、尚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间,被告人夏某某、尚某某利用开封天湖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封崇光天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开封县X村、毛庄村虚假的旅游项目为名,通过招标、协商,隐瞒事实真相与6家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收取合同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9.628万元,后将收取的保证金用于公司日常开支、挥霍、发放工资、偿还其他债务,至今无法返还。

被告人夏某某辩称:有相关的批文,进行开发时各项手续都齐全,只是资金没有到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

被告人尚某某辩称:事情自己实际上并不是很清楚,很多事情也不知道,并不管事,只是听从夏某某的指示办事,且自己不懂法,希望从轻处理。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间,被告人夏某某、尚某某利用开封天湖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封崇光天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开发开封县X村、毛庄村虚假的旅游项目为名,通过招标、协商,隐瞒事实真相与许昌锦绣北方园林公司等6家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收取合同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9.628万元,后将收取的保证金用于公司日常开支、挥霍、发放工资、偿还其他债务,至今无法返还。

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某、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均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夏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8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尚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张合兴

审判员:常君谦

审判员:康刘伟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王雯雯

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