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向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向某某(绰号“X”),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身份证号码x,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09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辰溪县看守所。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余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略)人,大专文化,教师,住(略),系被害人李某之妻。

(略)人民法院审理(略)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向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余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作出(2009)辰刑初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向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在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向某某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向某某在二审审理期间自愿申请撤回上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上诉人向某某撤回上诉。

二、(略)人民法院(2009)辰刑初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许云生

审判员聂从容

代理审判员杨捷

二0一0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戴洁玲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