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周某诉周某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曹某,上海某(略)事务所(略)。

被告周某,女,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张某(系周某之子),男,住(略)。

原告周某诉被告周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3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赵某独任审判,于2010年5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之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7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曹某,被告周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某诉称,原、被告于199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9年8月6日登记结婚。婚前原告对被告缺乏了解,婚后也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长期不合。2008年3月20日被告周某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分居,在此期间原告父亲生病住院时被告也未回来探望,甚至原告父亲去世时也未回来。直到2009年8月17日被告才回来。原告认为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起诉要求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并要求被告分担共同债务。

被告周某辩称,1998年11月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由于婚前原告出于目的性的相处,导致被告和前夫离婚,和前夫房产分割后被告所得房款27,000元全部交给原告。婚后原告经常为家庭琐事与被告争吵,对被告拳脚相加,恶语相向,甚至要求被告与儿子断绝关系。原告在外赌博输钱后以被告的工资卡作抵押向人借高利贷,回家后即对被告殴打、辱骂,原告还未经被告同意即擅自处理被告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致使被告至今未能接受后续治疗,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故被告同意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是要求对房屋进行依法分割。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9年8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08年3月被告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分居。2009年8月被告回家居住。现原告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对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路某弄X栋X号X室房屋进行分割。因双方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

另查明,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路某弄X栋X号X室房屋系动迁安置所得,安置人为原、被告及周某(系原告之父,已死亡)。

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亦建立了夫妻感情。但近年来由于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因而导致夫妻感情不睦,现双方均感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对离婚意见一致,对此本院自可准许。至于双方现居住房屋因涉及继承及案外人利益,本案不作处理。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准予原告周某与被告周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赵丽群

审判员吴凤鸣

代理审判员杨德新

书记员朱晓洁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周某 离婚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