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王月英与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殷行初字第8号

起诉人王月英,女,汉族。

起诉人称: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于2004年12月27日对其违法刑事拘留,2005年元月31日以其犯罪证据不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2006年元月31日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对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区分局至今未向其发放释放证,也未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进行确认。

起诉人请求:判令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对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法确认,并向其发放释放证。

经审查,本院认为:起诉人王月英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王月英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屹

审判员:赵芳英

审判员:蔺晓芳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高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