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朱X犯故意伤害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朱X,因本案于2010年3月1日被取保候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X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5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朱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2月5日18时许,被告人朱X在本区X路X号“味来裕”饭店内,因孩子抚养等问题与前妻张娅发生争执,后与被害人沈某等人发生纠纷,被告人朱X将被害人沈某右肩关节打伤脱位,经鉴定,被害人沈某伤势构成轻伤。

以上事实,被告人朱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沈某陈述、证人张妍、王某某等人的证言、验伤通知书、收条、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意见书、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朱X自愿认罪,且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朱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告人朱X回到社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审判员胡泰忠

书记员杨仲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故意伤害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