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郑州铁路局不服洛阳市园林局行政处罚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洛龙行初字第26号

原告:郑州铁路局

法定代表人:张军邦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宋叶峰,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刘伟,河南安多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洛阳市园林局

法定代表人:蒋勤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丽华,河南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史某某,洛阳市园林局监察大队大队长;一般代理。

郑州铁路局不服洛阳市园林局行政处罚一案,于2009年6月3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洛市园行处(2009)X号《洛阳市园林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郑州铁路局于2009年8月12日向本院递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郑州铁路局撤回起诉。

诉讼费50元由原告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杨洪璞

人民陪审员:冯卫娜

人民陪审员:王帆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刘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