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人上海xx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奉民催字第xx号

申请人上海xx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x区x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总裁。

委托代理人陈xx,公司员工。

申请人上海xx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0年9月30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天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上海xx商业银行xx支行汇票(出票人为上海xx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厦门xx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6,500元,汇票号码为GA/01-x,出票日为2010年9月25日)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江xx

审判员管xx

代理审判员盛xx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唐xx

审判长江xx

审判员管xx

代理审判员盛xx

书记员唐xx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