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债务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双峰县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双峰县人,居民,住(略)。

被告朱某甲,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双峰县

人,农民,住本县X镇X村竹山组。

被告朱某乙,女,X年X月X日生,汉族,双峰县人,农民,住(略)。

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债务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8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助理审判员邓伟雄独任审判,于2009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朱某甲、朱某乙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诉称:被告朱某甲、朱某乙系夫妻关系,自2001年12月31日至2005年2月3日两被告在荷叶信用社立据借款x元。由于两被告均在西安市经营电脑,荷叶信用社催收利息时,应两被告的要求,由原告李某帮忙代付自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x元。可事后,两被告未向原告归还此利息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迅速偿还原告x元。

被告朱某甲、朱某乙未作答辩。

被告贺胜朱某甲、朱某乙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朱某甲、朱某乙系夫妻关系,2001年12月31日至2005年2月3日两被告在荷叶信用社立据借款x元。由于两被告均在西安市经营电脑,荷叶信用社催收利息时,应被告的要求,由原告李某帮忙代付自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x元。事后,两被告未向原告归还此利息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迅速偿还原告x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李某的陈述、利息还款凭证复印件、贷款催收回执复印件、被告朱某甲出具的证明,经本院与原件核对无异,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足以认可。

本院认为:原告李某根据被告朱某甲的请求,为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垫付拖欠信用社的利息款,双方之间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原告李某有权要求两被告及时偿还所垫付的款项,该债务系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应作为共同债务予以认定,被告朱某甲、朱某乙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对原告李某要求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偿还垫付利息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朱某甲、朱某乙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某人民币x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朱某甲、朱某乙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邓伟雄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代理书记员王群卫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