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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诉朱某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返工程款、财产及赔偿损失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安阳县X镇X路X路北。

法定代表人宁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甲,男。

委托代理人秦玉坤,安阳市龙安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朱某某,又名朱某旺,男。

委托代理人张某乙,男。

委托代理人魏贵军,安阳县韩陵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公司)诉被告朱某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返还工程款、财产及赔偿损失纠纷一案,本院2006年12月1日受理后,又于2007年6月14日受理了原告朱某某诉二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返还财产纠纷一案,两案合并审理后,于2007年11月19日下达了(2007)安民商二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二建公司不服本院判决,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5月19日,中院以原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本院判决,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分别对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二建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某甲、秦玉坤,被告朱某某及委托代理人魏贵军、张某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二建公司诉称,2006年2月15日,我公司与朱某某签订了一份安阳县公安局水冶分局住宅楼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朱某某承建,包工不包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给付。我公司按约给付了被告朱某某主体完工后工程款的48%,即x元。装修工程才到一半,我公司就给付了该工程量的85%,即x元。被告收款后未将装修完工,于2006年9月14日停工,我公司多次通知其复工,其拒不复工,也不返还我公司的工具。我公司只得高薪聘用其他工程队对其所做的不合格工程进行翻修、维修,给我公司造成了x元的经济损失。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朱某某:一、返还我公司工程款x元;二、赔偿我公司维修款x元;三、返还我公司工具器材(详见清单);四、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朱某某承担。

被告朱某某辩称,主体完工后,我取了原告二建公司x元,装饰工程干到一半时取了x元,都不错。但2006年9月14日装饰基本完成,即完成了装饰工程量的80.85%。我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主张领取工程总价的95%工资款时遭拒绝,不得已于2006年9月14日停工,我并没有多取原告的工程款,也没有拿原告的任何工具器材。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6年2月15日,二建公司与朱某某签订了一份安阳县公安局水冶分局住宅楼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发包方为二建公司,承包方为朱某某,包工不包料,每平方米120元,其中地下室按一半计算,阴阳台封闭按全面积计算;不封闭按半面积计算。如借工,每工按21元计算(8小时为一个工日)。付款方式为:每建一层付工作x%工程款,以此类推,主体竣工付总价的48%,装饰一半付装饰工程量的85%,全部完成交付使用付工程总价的95%,下余款项半年内付清。工期为2006年2月15日至11月底。合同签订后,朱某某开始施工。主体完工后,朱某某从二建公司处支取承包费x元,装饰工程进展到一半时,朱某某又从二建公司支取x元,两次支取合计x元。2006年9月14日,朱某某向二建公司追要剩余的工程款项时遭拒付而停工。之后,二建公司让他人维修监理部门、监管技术人员认为不合格和剩余的工程。目前,该工程已竣工,住户已入住。庭审过程中,二建公司对本院在原审期间委托河南四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鉴定程序提出异议,2008年7月8日二建公司申请对朱某某2006年9月14日停工前施工工程造价、工程质量、造成的损失进行司法鉴定,2008年9月16日又变更为只对朱某某2006年9月14日停工前承建的装饰工程和不合格工程的劳务费进行鉴定,本院委托安阳新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定,结论为:(朱某某的)装饰工程劳务费为x.95元;(维修)不合格工程劳务费为x元。为此二建公司支出鉴定费6000元。2008年11月19日,朱某某在其起诉二建公司拖欠工程款,返还财产一案中重新申请鉴定该工程劳务总造价,本院委托安阳同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1、安阳县公安局水冶分局住宅楼X年9月14日停工前,双方(原、被告)认可部分(工程量)劳务费为x.47元(协议约定劳务费x.6元一可认定未施工部分劳务费x.13元=x.47元);2、对于无法确定未施工部分人工费已分别列出金额,金额合计为x.93元,需要法庭调查确定。经确定后未施工部分人工费应从x.47元中扣除,按照上述两份鉴定计算:朱某某完成工程劳务总造价x.47元,减去已支取款x元,仍有x.47元工程劳务费未领取;二建公司用x元劳务费维修了朱某某承建的不合格工程。

另查明,2006年2月26日、3月4日、3月11日、3月26日,朱某某分别借用二建公司电缆、振动电机等工具、器材(详见工具器材清单)至今未归还。同时查明2007年6月4日本院依据二建公司的申请,冻结了朱某某在其与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筑工程合同拖欠工程款一案的执行款x元,2007年10月25日本院经审判委会讨论后裁定予以解除。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具器材清单、光盘、被告取款收据、监理日志、安阳县公安局水冶分局出具的证明及陈述,被告提供的光盘、照片及其陈述,安阳新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鉴定、安阳同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鉴定、河南四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鉴定予以证实。上述所有证据,经庭审质证、认证,可以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本院认为,2006年2月15日,二建公司与朱某某签订的安阳县公安局住宅楼劳务工程承包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属有效合同。朱某某未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完成工程,二建公司找他人维修,其损失客观存在,经鉴定损失为x元,二建公司要求朱某某承担x元的损失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朱某某借用二建公司工具、器材未偿还,故二建公司请求朱某某返还工具、器材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河南四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鉴定二建公司提出异议后,本院又委托了安阳新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安阳同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鉴定,其鉴定客观真实,本院予以采纳,对河南四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鉴定,本院不予采纳。因朱某某的工程量为该楼的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故朱某某完成工程劳务总造价x.47元,减去已支取款x元,仍有x.47元工程劳务费未领取,二建公司请求朱某某返还工程款x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安阳同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结论中的第2项,因二建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朱某某未做,其结论本院不予采纳。朱某某辩称,完成的工程是合格工程,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同时辩称借用的工具、器材已返还给二建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本院也不予采信。综合本案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朱某某赔偿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维修款x元;

二、被告朱某某返还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具、器材(详见清单附后);

三、驳回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34元,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担3000元,被告朱某某负担2534元。鉴定费6000元,原告安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担2000元,被告朱某某负担4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期满不上诉或上诉二审裁判后判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本院将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执行,当事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本院将视为放弃权利。

审判长李金义

陪审员赵欢

陪审员王书芳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书记员刘志霞

工具、器材清单(一)

2006年2月26日

序号工具、器材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3项电缆26.7米1根

23项电缆29米1根

33项电缆30米1根

43项电缆43米1根

5灯口花线37米1根

6灯口线12米1根

7黑10&#x;&#x;&#x;&#x;2铝线61米3根

8黑6&#x;&#x;&#x;&#x;2铝线&#x;&#x;&#x;&#x;61&#x;&#x;&#x;&#x;&#x;&#x;&#x;&#x;&#x;&#x;&#x;&#x;&#x;&#x;&#x;&#x;米&#x;&#x;&#x;&#x;&#x;&#x;&#x;&#x;&#x;&#x;1根

9平面振动器1个

10电焊机1套含焊把线42.2米

焊帽一个焊把1把

11切割(机)1个

12电夯1个

13振动电机1个含振动棒2根

14水3y石机1个

15地面切割机1个

16电焊机地线3米1根

17黄某枪1个

18千字棒2套

19大锤2个

20大绳1条约10米

21钢筋剪1个

22胶鞋4双

23铝合金杆2米10根

24铝合金杆4米1根

25绞绊机三角架1个含肖某2个

接把1个

26撬杠2根

27气管1个

28砖卡2个

29泥车4个

30平板1个

31斗车2个

32平掀23张

33尖掀1张

34洋搞2个

35角斗2把

36大卷尺(50米)1把

37水平仪1套合层杆架

38二项(电缆)3个(盘)100米

39三项(电缆)4(盘)100米

40砰砣5个

41三通2个

42阀门X个

x水管约10米

44安全网4张

45软管约30米

工具、器材清单(二)

2006年3月11日

序号工具、器材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3项4(m)m2电缆9米1根

22项2.5(m)m2电缆18米1根

32项2.5(m)m2电缆23米1根

43项2.5(m)m2电缆26.4米1根

53项2.5(m)m2电缆37米1根

63项2.5(m)m2电缆10米2根

73项4(m)m2电缆20米1根

83项4(m)m2电缆20.4米1根

93项4(m)m2电缆22.4米1根

10面条机1套

11“瓦”(挖)钢(缸)盆1个

12锅盖1个

13笼4扇含笼头1个

14菜剪1套

151吨砰1套砰砣5个

16三项60A闸刀8个

17三项30A闸刀3个

18大钢板1块

19小钢板6块

工具、器材清单(三)

2006年3月11日

序号工具、器材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开口板子(x%1个

2开口板子(x%1个

3活口板子(x)2个

4梅花板子(x%1个

5钢锯1个

6尖掀10张

7掀把3根

8钢筋剪1个

9抬钳1套

10钢板(钢筋工具)2块

11振动电机2个

12棒1个

13水平1个

14切断机1台加刀片1付

15管钳x个

16安全帽50个

x闸刀1个

18二项30A闸刀2个

x漏电保护器1个

工具、器材清单(四)

2006年3月26日

序号工具、器材名称数量单位备注

1振动电机2个

2振动棒1根

3水平1个

4切断机刀片1付

5尖掀10张

6洋镐3把

7大绳10米

8手锤5把

9手钳3把

10(x%梅花扳手8把

11撬杆3把

12掀10张

13新胶鞋6双

14旧胶鞋2双

15钢筋剪1把

16水泵2台

17污水泵1台

18木工手电锯1把

1918寸活口板手2把

20管钳1把

21水管1盘60米

22铝合金杆6杆2米/根

23安全帽90个

24砖卡20个

25钢筋剪9001把

26振动棒2套每根6米(新)

27安全带66条新3条

旧3条

28雨衣17套

29安全帽30个

30小振动棒1根4米

31千支棒4套

321.5(m)&#x;2电线2根30米

33小电焊机1台加焊把线10米

焊把线13.8米

34焊把2个

35焊帽2个

36二项电缆19.6米

373项电缆4&#x;&#x;&#x;&#x;230.8米

38电斍的1台含15米线

392项电缆30米

402项电缆4&#x;&#x;&#x;&#x;24心9.8米

414&#x;&#x;&#x;&#x;22心电缆9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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