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周某某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某某,男。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住所地在长沙市雨花区X路X号。

代表人李某某。

本院受理原告周某某诉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法通知原告周某某于2011年8月11日前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周某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也未办理有关缓免手续。

本院认为,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周某某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办理有关缓免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四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邓红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袁文超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