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黄某诉被告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风苑居住小区Ⅰ标段项目部、胡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原告黄某,男,48岁,汉族。

委托代理人谢青峰(特别授权)、周贵芳,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风苑居住小区Ⅰ标段项目部。

负责人张某,该项目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义、李某,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某,男,48岁,汉族。

案由: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黄某诉被告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风苑居住小区Ⅰ标段项目部、胡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由被告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风苑居住小区Ⅰ标段项目部、胡某在本调解书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原告黄某各项费用x元(不包括两被告已支付的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原告不得再就其在南风苑居住小区Ⅰ标段工地受伤之事主张某何权利;

二、原告黄某所欠医院的医疗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诉讼费1100元,原告黄某自愿负担。

上述调解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戴艳红

二一0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周小英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