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刘某某、白某某因与宋某某、李某某、郑州市鸿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上诉人白某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与刘某某系夫妻关系。

委托代理人赵某某,女,回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被上诉人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被上诉人李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略)。

被上诉人郑州市鸿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宋某某。

上诉人刘某某、白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宋某某、李某某、郑州市鸿业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09)二七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刘某某、白某某经慎重考虑,自愿向本院提起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上诉人刘某某、白某某自愿撤回上诉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刘某某、白某某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免收。

审判长傅翔

审判员李某

审判员王燕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争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