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潘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潘某。

委托某理人:宁国涛,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某理人:薛国良,河南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

委托某理人:宋大星,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潘某与被上诉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于2010年12月15日向南阳市X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潘某退还货款x元并赔偿拆装费、托某、支付的赔偿款等损失共计x.7元。原审法院于2011年7月29日作出(2011)宛龙民商三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潘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1年9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潘某的委托某理人宁国涛,王某及其委托某理人宋大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系原南阳市三里桥市场盛达水暖配件批发部业主,潘某系郑州市巨鑫铜业批发部业主,潘某经销的“风楼”牌空调软管系由浙江省诸暨市新奇空调波纹管厂生产的产品,该产品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保险限额为每次财产损失6000元。2009年4月8日、4月14日、4月15日王某分三次从潘某处购买“风楼”牌空调软管(20×250)3400根,价值x元,上述货物由潘某通过万里物流公司托某至南阳三里桥市场交付给王某,王某收货后,支付了托某130元并通过万里物流公司将货款x元支付给了潘某。2009年4月16日王某将购买潘某的“风楼”牌空调软管中的3300根销售给了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机电安装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将该批空调软管安装在南航的住宅楼工地。安装调试完毕后,2010年1月25日,在中央空调运行过程中,其中一根空调软管的铜头根部断裂,导致住户刘旭萍屋内大面积漏水,屋内装修受损,经与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和王某协商,王某向刘旭萍支付了赔偿款8000元。出险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诸暨市分公司委托某阳市保险公司代为查勘定损,经保险公司核定,该空调软管的质量存在缺陷,符合理赔条件,2010年8月10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诸暨市分公司向浙江省诸暨市新奇空调波纹管厂支付了产品质量保险金4361.24元,浙江省诸暨市新奇空调波纹管厂将该款项支付给了潘某,潘某于2010年9月18日向王某支付了该款项4361.3元。因该批空调软管在安装后先后出现了四次铜头根部断裂的情况,2010年2月6日至2010年2月19日,天工集团安装公司组织工人将该批空调软管全部进行了拆换,为此支出的人工费x元,王某向天工集团安装公司进行了赔偿。后因双方就损失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王某起诉至法院,双方引起纠纷。

原审法院认为:潘某作为经销的“风楼”牌空调软管销售者应当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王某在潘某处购买的空调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断裂,因该产品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经保险公司核定并予以理赔的事实某证明潘某销售的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王某为此支出了拆装费x元,赔偿住户8000元,该损失是王某支出的直接损失,损害后果与不合格产品之间有因果关系,符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有权向作为销售方的潘某主张权利。那么,在潘某销售给王某的空调软管部分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王某能否要求潘某退还全部货款对此原审法院认为,王某与潘某臣之间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王某向潘某支付了货款,潘某交付了货物,但由于潘某销售给王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使王某在购买后受到损失,该批空调软管也被全部予以更换,潘某未能交付合格的产品,已构成违约,王某的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某,王某要求退货,返还货款x元并赔偿运费l30元的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因潘某已赔偿王某4361.24元。该部分款项可予以冲抵。庭审时潘某辩称,潘某的产品仅为部分不合格,并非全部不合格,且潘某的空调软管是可以单个使用的,不应退还全部货款,因该批空调软管在安装调试后二个月内即出现四次铜头断裂情况,致使安装单位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对产品质量完全不信任,而每个空调软管一旦断裂,都可能对住户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为避免该损失的扩大,安装单位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将该批空调软管全部予以拆卸更换并无不当,故对潘某辩称理由原审法院不予采信。潘某抗辩称其销售的产品是经质量检验所检验合格的产品的问题,原审法院认为质量检验所检验合格证书上显示该型号的空调软管系厂方单方送检的部分产品,并不能证明其全部产品合格,因此潘某该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王某的诉讼主张理由正当,原审法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王某将购买潘某的3400根空调软管退还给潘某,潘某返还王某货款x元,并赔偿王某损失x.76元,合计x.76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0元,由潘某负担。

潘某上诉称: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某据不足。1、潘某所供产品有质量合格证,虽然产品发生断裂,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不能认定产品质量有问题;2、人工损失费x元表是事后制作的,不应予以采信。二、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某后矛盾。1、举证过程中是天工集团安装公司与王某一起支付用户赔偿款8000元,法院查明中是王某赔偿8000元,前后矛盾。2、判决认定产品存在缺陷,又以潘某销售给王某的产品为质量不合格予以承担责任,前后矛盾。三、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案的诉请是要求退货,返还货款,但判决把保险公司已理赔款4361.24元予以冲抵货款不当。故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王某答辩称:一、产品不合格有充分证据证明。潘某提供的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部分断裂,造成用户实某性损害,有实某、照某、证人出庭作证、安装单位证明、保险公司现场核损,形成证据链条。二、撤换全部产品,符合利益保护原则。3400根空调软管是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部分产品已发生严重实某性损害后果,如果不予全部更换,势必导致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三、损害后果确已发生,且与潘某提供的不合格产品有直接因果关系,判令退款赔偿合法有据。四、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故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根据双方当事人上诉、答辩情况,并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本院归纳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如下:一、本案中潘某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二、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损失数额是否正确,判决全部退货是否适当。

二审中王某向法庭提交了如下证据:1、建设工程决算书;2、李丙言当庭证人证言。该两份证据证明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在南航住宅工地软管拆装工程决算总价为x.49元。潘某对王某提交的证据质证意见为:该两份证据不属于新证据,决算书在一审开庭之后补充制作的,对其真实某有异议,也不能说明损失就是x.49元。

经过举证、质证,合议庭认为该两份证据与王某在原审中举证支出的空调软管拆装人工费x元相矛盾,且该证据潘某不予认可,故该组证据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对原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某以确认。

本院认为:一、本案中潘某根据与王某所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向王某供应3400根空调软管,王某将该批软管销售给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又将该批软管用于南航住宅楼工地,该批软管在使用过程中,短时期内先后四次出现铜头断裂,潘某所供产品本应该在产品使用寿命内能够让用户正常使用,但本案中的产品不能达到产品正常使用性能要求,故潘某在本案中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二、由于潘某所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致使在使用过程中造成重大损失,致使用户对该产品不信任,为避免以后使用过程中造成更大的损失,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将该批产品全部予以拆卸,退回给王某,基于上述原因,现王某请求退回给潘某并无不当。关于拆卸费用问题,王某在本案中举出了施工单位天工集团安装公司因此次拆换软管所支出的人工费x元的证据,潘某对此认为数额过高、虚假,不予认可,但又举不出具体的抗辩证据,应负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给住户造成的损失8000元问题,有天工集团安装公司的证明、实某性损害、实某、照某、保险公司现场勘验等证据,足以认定8000元实某损失的存在,故原审法院认定损失数额正确。三、关于潘某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某后矛盾问题。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的举证阶段由王某举证,说明证明方向,法庭经过举证、质证,对审理查明的事实某以确认,并不存在前后矛盾问题。本案中潘某所供应的产品不符合性能要求,给住户造成了实某损失,原审判决潘某承担赔偿责任,亦不存在前后矛盾问题。四、本案中王某的诉讼请求是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等,原审判决将保险公司已赔偿的4361.24元从诉讼请求中实某损失数额中予以冲抵并无不当。综上所述,潘某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某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应予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80元,由上诉人潘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龚跃伟

审判员魏春光

审判员白丞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邓岩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