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诉人王某某因与被上诉人闫某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赵培娟,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闫某甲,男,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闫某乙,男,X年X月X日生。

上诉人王某某因与被上诉人闫某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原审原告闫某甲于2009年5月29日向修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彩礼8000元及其他物品价值1000元。修武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6日作出(2009)修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宣判后,王某某不服原判,于2009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9年11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王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赵培娟,被上诉人闫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闫某甲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修武县人民法院(2009)修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修武县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杨柳

审判员史文辉

审判员雷前华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某燕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