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黄某与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永城市人民法院

原告黄某,男,1968年11月,汉族,职工,住(略)。

被告苏某(又名苏X),女,1970年12月,汉族,农民,住(略)。

原告黄某与被告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黄某于2010年4月21日向本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x元及利息。本院于2010年9月13日作出(2010)永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黄某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10日作出(2011)商民终字第X号民事裁定,以原审程序与法不合为由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重审期间,原告黄某申请对其所提交的被告苏某书写欠条进行笔迹鉴定,因没有提交欠条原件而无法鉴定。本院于2011年7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苏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黄某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某负担。

如本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敏

审判员汪蕾

代理审判员曹娟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丁永红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