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陈某与屈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

原告陈某,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农民,住(略)。

被告屈某,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农民,住(略),系原告之堂兄。

本院于2010年12月2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张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请求:一、被告赔偿原告医某某、交某、误某某、鉴某某等共计x.6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诉称被告因为小事积怨将我推下了水沟,造成我右髌骨骨折,花销医某某、交某等共计x.60元。被告辩称原告不是我推下水沟的,原告的伤是在发生纠纷的过程中造成的,但考虑我们是兄弟关系,我愿意给其一些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屈某自愿补偿给原告陈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4000元整,其中2000元于2011年1月19日履行;剩余2000元于2011年6月30日前履行清楚。

本案受理费105元,简易程序应减半,实际收取53元,屈某自愿负担,于2011年1月19日履行。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张海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冯亮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