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关于廖某盗窃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公诉机关柳州市X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某。

柳州市X区人民法院审理柳州市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一案,于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廖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廖某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原判认定原审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在二审期间上诉人以服从一审判决为由,自愿撤回上诉,无规避法律行为,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廖某撤回上诉。

柳州市X区人民法院(2011)南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阮绍新

审判员 毘W军

审判员邓丽芳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卢桂巧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柳市 盗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